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鼎民初字第232号
敖日健:
本院受理原告黄益忠诉你、郑丽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鼎民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3)鼎民初字第232号
敖日健:
本院受理原告黄益忠诉你、郑丽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鼎民初字第2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