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法院工作压力大、风险高,人才流失严重,法院法官队伍呈现“青黄不接”现象。2010年以来,福鼎法院提前退休共达11人,被借用、调动人员多达17人,而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只有通过司法考试才能成为法官,外地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又不愿意到福鼎法院工作,即使愿意到福鼎法院工作,也要受到人事调动等方面的限制,由此导致基层法院法官队伍断层严重。因此,解决法官队伍断层问题,成为福鼎法院党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2010年以来,福鼎法院把青年干警培养作为解决法院人才队伍断层的突破口,通过建机制、搭平台、抓管理、树典型,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工作上传帮、生活上关怀,使优秀青年干警稳定在基层一线,促使一批优秀青年干警脱颖而出。经过三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探索,福鼎法院在青年干警的培养、成长、成才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有35岁以下青年干警39人,占全院干警数46.9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现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人,占青年干警89.74%,同比上升43.67个百分点;现有青年中层领导8人(其中6位为80后),而三年前没有1个35岁以下中层领导,为福鼎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聚集了优秀人才正能量,有效解决了法官队伍断层问题。
一、建机制,为青年干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2010年以来,福鼎法院党组把青年干警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法院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工作方针,积极构建有利于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机制。
一是制定出台了《福鼎法院2011—2015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明确对青年干警的培养、使用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制度办法与工作目标,到2015年我院青年干警除后勤保障专门岗位外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要达到100%,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青年法官要达到全院干警数的5%以上;院领导班子中要有1名35岁左右的班子成员,青年干警担任法院中层干部要占30%以上等。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务员招录条件设置,每年安排招入1—2名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年优秀人才,有重点地进行培养,逐步达到各类审判、执行业务都有拔尖的带头人。
二是建立学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以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为目标,把青年干警的学习教育培训纳入法院发展规划。2010年以来,共优先选送表现良好、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干警67人次参加各类审判业务培训。鼓励在职青年干警参加法学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学历教育,现有3位在职干警取得法学硕士或研究生学历。
三是建立健全竞争择优选拔任用青年人才机制。为加大竞争性选拔青年干部工作力度,通过中层岗位采取竞争上岗方式,破格提拔优秀青年干警,促使优秀青年干警脱颖而出。2010年来,有8位年轻干警走上中层岗位。2012年初,对办公室、立案庭、行政审判庭、行装科4个中层副职岗位实行竞争上岗,首次出现了2位80后中层副职领导,现有6位80后中层副职领导。
二、搭平台,积极营造凝聚、吸引青年干警的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机关团建凝聚人。2011年4月,率先成立了全省法院系统第一个基层法院机关团委,搭建机关团建平台,将团委书记吸纳为机关党委会委员,有效推进“党建带团建”的有序开展。机关团委先后向全院党员、工青妇组织发出爱心救助捐款倡议,开展抗灾抗震、爱心救助捐款活动,为灾区捐款21350元;机关团委向全院干警发出勤俭节约倡议,提出从人人做起、立足岗位抓起,倡导循环型、节约型、低碳型绿色办公模式,引起全院干警共鸣。
二是营造学术氛围提升人。开设了每月2次主要由资深法官主持,青年干警参加研讨审判实务的“法官沙龙”,搭建交流、探讨、学习平台;建立了青年干警“传帮带”平台,我院16位青年法官与高等院校专家教授建立“一对一”学术理论导师制度,8位法官助理与资深法官“一对一”审判实务导师制度。2011年来,我院分别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闽江学院法律系开展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分别联合创办《福鼎法律评论》和《2012福鼎法院审判案例研究》,并由法律出版社等国内知名出版社出版发行,有效加强了应用法学研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有效提升了青年干警司法能力与水平。
三是坚持岗位轮换锻炼人。2010年来,我院坚持实行新录用男干警下法庭锻炼,女干警到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锻炼的制度,零距离接触基层矛盾纠纷,感受基层群众的诉求,掌握化解矛盾的方法。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不断完善岗位轮换制度,适时对青年干警工作岗位进行轮换,让青年干警由“专”向“广”发展,通过岗位轮换,实现锻炼人才、发现人才目的。
四是注重载体建设激发人。依托法院文化建设和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增强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建立了法官书画室、阅览室,成立院书法爱好者、摄影爱好者协会、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举办摄影展和书画展,不断丰富青年干警文娱活动。2012年4月,在法院挂点的点头镇果阳村建立法官劳动基地,为青年干警深入农村体验劳动生活、联系群众提供平台。每年“五、四”青年节,与检察院青年干警联合举办模拟法庭,以具体案例采取角色反串的形式,增进了相互工作职能了解。
三、抓管理,为青年干警健康成长提供有利条件
2010年以来,我院坚持不断改善青年干警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用良好的机制和环境吸引青年人才、留住青年人才。我院对青年干警从法学院学生成为法院干警、从法官助理成为法官、从初任法官成为审判业务骨干的每次角色转换,都由院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对他们开展以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严谨作风、奉献精神、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集体谈话,形成有利于充分调动青年干警积极性、鼓励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的有效机制。同时,更加注重对青年干警从优待警工作的落实,倾力关怀,助推青年干警人才健康成长。使青年干警真切感受到在法院工作好,有想头、有干头、有奔头。2011年投入近30万元改造法官单身公寓,解决了24位外地青年干警住宿问题;在院部与三个基层法庭均办起干警餐厅,为青年干警提供良好用餐条件;并创新奖惩机制,与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个基层法院共建友好关系,优先选送优秀青年干警前往学习、交流,不断拓展青年干警视野,增强工作能动性。
四、树典型,引领与激发青年干警干事创业激情
2010年以来,我院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青年干警人才培养首要任务来抓,坚持用先进的思想教育人,制定了《先进典型培树后备人员计划》,结合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远学詹红荔、近学兰惠琴”活动,重视发现和培养青年干警先进典型。我院每年开展评选推荐先进工作中,将评选推荐名额向一线倾斜,向青年干警倾斜,评选推荐的先进干警中,青年干警占65%以上,并从中发现优秀青年干警予以培树。2010年以来,有7名青年干警被评为全省、全市优秀法官与办案标兵等,并有2名优秀青年法官被遴选到中院工作,有1人通过最高法院关于涉外案件审判专业人才的全国遴选,成为30名涉外案件审判专业人才之一,被公派到香港城市大学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深造,成为了青年干警先进典型,激发了青年干警干事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