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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为方便残疾当事人到敬老院开庭
  发布时间:2017-08-03 10:21:42 打印 字号: | |
  7月28日,一起特殊的庭审在磻溪敬老院开庭。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吴某与被告郑某系夫妻关系,婚后未生育子女,2013年吴某因急性脑血管病而残疾,郑某便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吴某无劳动能力,相关治疗费用依靠周围亲戚和朋友资助。吴某认为郑某对其置之不理的行为已严重伤害的夫妻感情,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吴某残疾的情况,遂为照顾因病残疾的当事人,将法庭搬到了敬老院,就地开庭,现场办案。福鼎法院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及其他老人的充分赞许。

通讯员:福鼎法院 魏凌霜
责任编辑:游晨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