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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王锦熙院长于“院长开庭月”首日公开审理运输毒品案
  发布时间:2017-11-07 09:41:46 打印 字号: | |
  9月1日,系“院长开庭月”首日,福鼎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重大运输毒品案,该院院长王锦熙担任审判长,福鼎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江荣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在新浪庭审直播网同步直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赖某主从福建省漳州市运输70余克毒品至江苏省江阴市,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院长开庭月”系福建省高院为持续推进院领导带头办案、直接办案而开展的庭审直播活动。其目的在于通过法检两长带头办理案件,更好地发挥院领导表率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阳光司法的公平正义。

通讯员:福鼎法院 潘其雄 缪霄晖
责任编辑:游晨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