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福鼎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2件,审结128件,其中54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调撤率达48%。
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新型证据认定难度较大。在解除劳动合同等纠纷中,不少用工单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劳动者进行沟通或达成口头协议,如何认定电话记录、微信的真实性、关联性等成为司法实践的难题。二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仍待提高。部分案涉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经济补偿等事项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纠纷。三是部分劳动者诚信缺失。部分劳动者故意不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再以此为由提起诉讼,出现“用工碰瓷”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与劳动仲裁机构的联席互动,强化对现有特邀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指导。二是努力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充分发挥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电子证据认定等疑难问题的研究分析,促进承办法官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形成共识。三是切实延伸涉企维权服务。依托涉企维权合议庭,积极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全面掌握用工关系法律风险点,帮助用工双方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