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常态联络,不定期走访汇报工作、反馈案情,每周发送信息简讯,每月报送工作简报,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100余人次。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聘请8名代表委员担任陪审员、监督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4次,主动征集意见建议150余条,邀请8名代表委员见证执行行动。三是重视办理提案,出台办理工作制度,确立第一责任人、牵头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网络,实地走访提案委员3次,办结委员提案3件,办结满意率100%。四是落实督办登记,实行台账登记及“清单销号”制度,确定责任人员,记录移交办理、控制督办期限、持续跟踪反馈,2019年人大转办件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