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度保障。研究制定《法官驻企服务工作制度》《法官驻企日工作结对安排表》,6名院领导带领27名民商事审判执行法官挂钩对接27家当地企业。二是压实责任。及时召开法官驻企日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分工安排,结对名单确定后规定5日内完成第一次联络,每月开展服务工作1次以上。三是部门联动。依托院营商办对接联系市工业办等部门,联合向驻点企业传达法律法规、制度精神,召开联席会议集中反馈解决法官驻企服务中发现的困难问题。四是督促落实。分管领导督促法官按要求联系驻点企业、填写服务登记表并将情况汇总至营商办,由政治部督促检查、纳入绩效考核。截至8月14日,27名员额法官已全部完成初次企业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