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员分类分组,采取“双中心、小团队”机构设置模式,下设执行立案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及若干执行分团队,各工作组分工协作,提高效率。二是确定流程规范,明确执行前期查控标准化、执行中期指令可视化、执行后期复查全面化要求,推动执行立案、财产查控、指令实施、结案等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三是科学人员考核,根据执行工作性质分为量化和非量化人员分别考核,量化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承担工作完成数量、质效等为考核依据,非量化人员以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上传下达、阶段性目标及重点工作情况及成效为考核依据,每日通报个人绩效得分,以分促为。实行上述制度以来,截至2020年9月,该院执行局受理案件2609件,执结2256件,执结率达86.47%,其中执毕828件,执毕率达31.74%,执行到位金额4.58亿元,人均结案282件。较去年同期,执结率提高6.4个百分点,执毕率提高5.76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增加2.13亿元,人均结案数增加7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