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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司法建议促该市加大辖区海域非法运输油类船舶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2020-12-15 10:52:28 打印 字号: | |

福鼎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倪某文、刘某、李某众等恶势力敲诈勒索、聚众斗殴一案中,发现该恶势力团伙长期在闽浙边际的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福建省福鼎市辖区内航运码头及交通要道上针对从事非法经营和运输成品柴油的运输车辆进行拦截,并以不给钱即向执法部门举报的方式对货主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在上述区域内形成了一定的犯罪规模,已对当地的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鉴于此类恶势力犯罪对象的特殊性,为彻底杜绝此类犯罪的诱因,截断此类违法行为蔓延的途径,遂向宁德海事局福鼎海事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强对辖区海域运输成品油相关运输船舶业主的法制宣传力度,加大对非法改装运油船非法运输成品柴油的排查、整治力度。

宁德海事局福鼎海事处针对该院指出的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辖区船舶货物检查,及时掌握船舶动态、货物及船员等信息,保持对非法改装、运输油类船舶整治打击力度;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工作,走访企业、进渔村、进码头等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督促涉海工作人员树立法治意识,自觉抵制走私货物和行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辖区巡查力度,发挥打私办成员单位职能,积极排查、整治海上走私行为,配合主管机关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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