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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司法建议保障未成年人平等受教育权
  发布时间:2021-01-13 10:55:59 打印 字号: | |

该院在审理被告人黄某甲拐卖儿童罪一案中,发现被告人黄某甲的女儿黄某乙,属于我国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但却未能在其属地的福鼎市第十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为此该院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福鼎市教育局、福鼎市第十五中学对此高度重视,派员到黄某乙家中做家访动员工作,为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并表示今后会持续关注黄某乙,为其创造更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同时,福鼎市教育局表示今后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级相关责任部门、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限期完成相应劝返任务、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和执纪问责。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