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福鼎法院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4件8人,对7人判处实体刑,且其中3件7人为共同犯罪案件。该院审理此类案件存在以下特点:一是犯罪手段单一,行为类型以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为主,如为他人提供支付宝账号、银行卡等用于收取犯罪所得;二是上游犯罪主要集中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害人人数众多遍布全国各地;三是被告人多为无业人员且共同犯罪占比较高,多体现为因“帮信”行为本身仅需较低的经济、体力投入导致被告人施行“帮信”行为后“引荐”他人加入,无形中扩大了犯罪的范围和危害。
对此,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多渠道法制宣传,通过旁听庭审、普法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等手段,宣传防诈知识,提升群众防诈骗能力。二是强化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及“帮信罪”案件,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探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强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持续开展电信诈骗涉案账户和可疑账户的排查和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