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法院2021年上半年无发回重审、改判案件,1-9月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错误)为0.54%。一是严把案件评析,贯彻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登记报告与评析制度,填写审查登记表,形成自查书面意见,交由专业法官会议评析,评定责任。二是坚持发改评查,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发改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认定责任、督促整改。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将发改案件责任纳入绩效考核,根据发改案件数量与责任对承办人进行扣分,因个人原因产生的错案数量较多的,年度考核定为四档。四是建立协调联动,通过邀请检察长等参加审委会,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等各界人士意见的方式,对案件正确判决提供有力支持,有效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