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毁林种茶,谁破坏谁修复!近日,福鼎法院顺利执行完毕该起责令恢复原状案。
2017年3月,朱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将山场非法开垦林地用于种植茶叶,破坏林地面积8130平方米。福鼎市林业局于2019年9月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限期将上述林地恢复原状,并处罚款8130元。因朱某经催告仍未按期履行,福鼎市林业局向福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福鼎法院审查后裁定:被告朱某应于限期内缴纳罚款8130元、生态修复费14640元。
2021年9月,福鼎法院立案执行该案,并通过司法专递、短信通知的方式向被执行人朱某发出执行通知,同时联合当地林业站,上门走访被执行人朱某住所,要求其限期缴纳罚款及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但因被执行人朱某家庭确实困难,在支付罚款后无力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对此福鼎法院经与市林业局共同协商,同意朱某在其破坏林地处以种植树苗的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2021年12月,在福鼎法院与福鼎市林业局的共同验收下,被执行人朱某完成生态修复义务,本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