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农民工工地干活受伤 法院倾力调解促言和
  发布时间:2023-05-15 16:51:27 打印 字号: | |

农民工受雇到工地干活却不慎受伤达九级伤残,后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近日,福鼎法院调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10月,被告宁德市某建筑公司在承接福州市仓山区装修工程,其中劳务分包给阿水阿常两人小谢通过阿水介绍到工地干活,包吃住日工资260元。10月小谢搬木材到距地面四米左右的钢管架上,从钢管架上掉下,受伤后送医院救治。小谢前后共住院12天,花费61865.6元。经鉴定,小谢的伤残程度评定为九级伤残。小谢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建筑公司垫付50000元,阿水垫付30000元。小谢认为因该起事故共计损失356850.6元,扣除建筑公司与阿水已垫付80000元,剩余276850.6元损失应由建筑公司阿水阿常共同赔偿,多次调解,各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福鼎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了案件材料,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事情具体经过,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承办法官遂定于2023年4月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后续治疗仍有花费作为突破口,为减少当事人后续的诉累,更好地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休庭后,承办法官再次双方当事人逐一进行释法说理,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建筑公司阿水、阿常均表示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