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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金融共益,开正向激励之花,结主动履行之果
  发布时间:2023-05-23 17:39:27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想履行还款义务,却苦于因拖欠贷款后的复利过高无力偿还?法院“正向激励”与“普惠金融司法协同”双机制上线来帮忙!最终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欠款,收获《自动履行证明书》,重获信用蓝天。

2023年4月,福鼎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林某某、郑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向法院依法申报当前一年内财产、工作、生活情况,法院在执行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目前经营一家餐饮店,相关收入除了用于店铺正常开支外,还有抚养子女等家庭支出,但夫妻二人愿意主动偿还欠款,却苦于无法一次性清结贷款。为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同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启动“正向激励”与“普惠金融司法协同”双机制,该银行结合被执行人当前财产、生活、工作、还款能力、自愿履行意愿等综合因素进行合规审查,决定“让利”减免部分利息,提高了被执行人主动还款的积极性,被执行人遂一次性结清所有贷款。

法官说法:在执行实践中,被执行人能否主动全额履行还款义务,不仅在于其是否具有主动履行意愿,还在于其是否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为激励更多虽具有主动履行意愿、但短期内缺乏偿债能力的被执行人积极还款,法院出台了多项正向激励措施,同时司法协同当地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针对相应的执行案件中有主动还款意向且符合企业管理规定的被执行人开通绿色快速办理通道。金融机构的“主动让利”,提高了被执行人主动还款的积极性,推动及时履行法定义务,让守法诚信的履行者更快地卸下“沉重包袱”,“轻装生活”。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