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转告被执行人,你的强制执行来了!”福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接到申请人甘某打来的举报电话时说到。
原来,原告甘某与被告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福鼎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甘某遂向福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仍未在限期内支付执行款,也未向法院主动申报财产情况。5月8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甘某在福州街头偶遇被执行人陈某,但被执行人陈某态度强硬不愿意进行调解,并表示法院的工作人员不去福州他便不还款。福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火速向福州市仓山区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函,由当地派出所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临时控制,并安排三名执行干警奔赴福州市仓山区派出所。当夜22时48分,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陈某宣读拘传决定,并对其进行强制拘传。
5月9日,福鼎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对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告知如拒不配合执行,不仅会面临拘留15日的处罚,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无法与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遂对被执行人陈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并移送拘留所集中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