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缴物业费,法院多方调解促和谐。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调解该起物业合同纠纷案,解决了开发商、物业、业主之间长达五年的矛盾。
福州某物业公司系陈某夫妇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陈某夫妇自2017年5月起拒缴物业费,截至2023年9月已拖欠物业费及公摊水电费1万余元。物业公司多次催告未果后将陈某夫妇诉至福鼎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陈某夫妇取得联系,了解陈某夫妇不愿交纳物业费的原因。经了解得知,陈某夫妇之所以拖欠物业费用,是因为其居住的房屋墙体长期漏水导致墙体漆面脱落,夫妇俩曾向开发商反映情况,但一直久拖未处理,陈某夫妇遂狠了心不缴物业费。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察看,并与物业公司、开发商进行了沟通,通过点明关键节点,提出调解意见,最终三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目前,陈某夫妇已付清结欠的物业费等费用,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也解决了困扰陈某夫妇多年的问题,至此一桩五年之久的物业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