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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内部渠道购票”!朋友圈的票务很可能是诈骗分子
  发布时间:2024-12-02 10:50:55 打印 字号: | |

男子“盯上”演唱会这块“肥肉”,动歪脑筋行诈骗之事。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黄某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23年9月至12月间,被告人黄某建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明星演唱会门票的虚假广告以及在抖音APP平台明星后援团账号评论区留言寻找意向购票人员,并以有内部购票渠道、可安排内场位置及明星合影等吸引他人向其购买门票。待对方支付钱款后,黄某建遂以票务公司未出票、自身被骗、协商退款等各种理由推脱,直至对方放弃索要钱款或者报警。被告人黄某建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五名被害人共计40500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多次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405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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